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税退税,在离婚情况下会有变
时间:2025-01-08|栏目:文成律师|
法律分析:离婚后,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(小学、初中教育)、高中阶段教育(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、技工教育)、高等教育(大学专科、大学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教育)。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,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。
下一篇:暂无
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
- 01/08 女方未婚先孕想要打掉孩子,她该如何是好?
- 01/08 父母故意使儿女处于饥饿状态是否违反法律?
- 01/08 开车撞死人负次要责任需要坐牢吗
- 01/08 男方贷款女方也签字了,离婚时要一起还钱吗?
- 01/07 是否算违法,有哪些具体规定?
- 01/07 银行股权第一次流拍后以物抵债,出裁定书,并
- 01/07 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起借款,担保人不愿偿还怎么
- 01/07 个人向企业转账的步骤是什么?
- 01/07 我妻子每天都用QQ和别的男人通话,怎么办?
- 01/07 同学偷了家里的钱自愿送给我,是否应该归还?
- 01/07 通过中介落户,达到多少户构成犯罪?
- 01/07 男方不愿意承担打胎费用,怎么办?
- 01/07 如果妻子在丈夫不知道的情况下借了小贷并且还
- 01/06 买的二手折弯机到手是翻新机,怎么解决?
- 01/06 分手后他要求归还,这样对吗?
- 01/06 父亲管理母亲监护权,母亲不给,父亲不给监护
- 01/06 公司法人找不到,怎么起诉?
- 01/06 婚前财产是否会受到执行的影响?
- 01/06 婚后男方婚前债务,是否需要承担?
- 01/06 妻子外遇生下孩子,我现在报警警方会处理吗?